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郭姗姗 实习生夏婧 通讯员沈佳)昨日,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下发通知,8月1日起我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执行收费新标准。
新规规定,事故车辆清障施救作业费从200元到800元,主要依照清障施救作业时间时段和长短;拖曳费A类车辆10公里以内300元,每加一公里加收15元,每次最高不得超过600元;B类车辆10公里以内400元,每加一公里加收20元,每次最高不得超过850元。货物搬运、装卸费为120元每吨。A类、B类事故车辆停放费为每天10元,C类、D类每天15元。对停靠在安全区域且能在30分钟内排除故障的故障车辆,不得强制清障施救并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