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华
近日,河南省中牟县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开拍卖43辆超编公车,成交总金额39.11万元(据7月16日《河南商报》)。
43辆超编公车成交总金额只有39.11万元,平均每辆车只有9000多元。如果不是贱卖,那么我们不难想象这些拍卖的车辆肯定是近乎报废的车。否则,不可能拍卖价格这么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超编的公车采取拍卖等方式处理。中牟县拍卖43辆超编公车可以说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来的,但是让人疑惑的是,为什么拍卖的都是近乎报废的车,难道超编的车都不值钱吗?
这种做法让人对当前的公车治理产生一些担忧。一些地方会不会只对近乎报废车才认定为超编车,而那些好车即使超编,也不会把它们纳入超编范围?对有关单位来说,这些近乎报废车很快就不使用了,现在把他们拿出来拍卖,既可以让上级看到他们公车治理的成绩,也不会对这些单位干部的利益产生多大影响。
公车治理,很有必要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43辆近乎报废超编公车可能存在很长时间了,一定经历过多次治理,但是为什么都平安无事?现在要报废了,却拿出来拍卖,是下定决心进行公车治理,还是把不要的公车处理掉,然后找机会再买新车?
对超编公车进行拍卖是应该的,但是我们不能只拍卖那些车况不好的车,还应当拍卖那些车况好的超编公车。唯有如此,公车治理才会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