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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黄继妍实习生颜祥清)7月5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今年起,我省将每年在全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的评审复核工作,对达标单位给予表彰,复核不符合标准的单位将退出。今后,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参评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时,将把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中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作为必要条件。
据了解,从今年8月底开始,企业和园区就可以开始申报参评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企业申报应具备多项条件,如: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达到AAA级以上,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依法建立了职工名册,签订了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依法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参加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社保费;认真落实劳动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没有使用童工,无重大劳动安全事故;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加班加点、休息休假等有关规定,没有强迫职工加班、超过法定时限加班行为等。
申报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需园区内有80%的企业达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园区内所有企业依法签订了区域性或行业性集体合同;不仅以园区为单位建立了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组织,且各企业也建立了调解网络;近两年园区整体经济效益在本设区市工业园区中处于领先地位并保持持续增长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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