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东路4处违法建筑被强拆
本报讯 (通讯员全秋香)近日,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对荔湾区龙津东路的四处违法搭建建筑强制拆除,荔湾区检察院首次对强拆进行了现场法律监督。
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须由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强制执行。为加强对法院强制执行行为的法律监督,今年上半年,荔湾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执行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对检察院开展执行监督的手段和程序进行了规范。本次执行现场监督是落实该机制的举措。
荔湾区检察院检察官解释,检察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进行现场监督,对法院强制执行行为的合法性、程序的正当性、现场突发事件的处理、强制拆除具体措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利于保障执行行为的合法公正,保护被执行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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