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岗村村民认为其私下变卖土地致损失近千万
本报讯 (记者胡迪)昨日,火炬开发区六合社区陵岗小区(俗称陵岗村)原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陈可夫涉嫌受贿一案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据检方起诉,2002年至2006年,陈可夫在任职期间,通过关系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23万元。
陈可夫并未聘请律师为自己的案件进行辩护。在庭审过程中,陈可夫在检方的起诉、询问以及自我陈述的环节统一用了“没意见”进行回答。同时,涉嫌向陈可夫行贿的陈桂安、陈金标昨日也一并过堂,对于检方的指控,他们同样一一承认。
村书记:当庭全认罪
据检方起诉书称,2001年至2006年,陈可夫先后担任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陵岗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等职务,在此期间,陈可夫先后4次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23万元,其中最多的一笔高达38万元。
具体犯罪事实如下,2001年至2003年,陈可夫辅助陈桂安征用陵岗村某处山地,收受陈桂安人民币38万元;2002年至2003年、2005年、2006年,陈可夫又3次利用职务之便,帮助陈金标等人征用土地,并收受贿赂款,分别为5万元、5万元和30万元。
随后,公诉人对上诉犯罪事实向陈可夫进行了一一质问,陈可夫均未做出太多回应,多以“是”、“没意见”作答。整个庭审时间,将近一个半小时,但整个过程无太多争辩。
村民:追讨资产损失
陈可夫虽然已经归案,但是其在任期间利用职权,变相将集体土地低价转让给自己的关联企业所造成的集体资产损失一时却难以追回。据部分村民估计,村集体资产在陈可夫任内的损失逾千万元。为此,陵岗村村民成立了追讨利益小组,对村集体资产的损失进行追讨。据追讨利益小组负责人陈加森表示,目前已有80%的村民授权给予他及该小组其他4人,而他也已经为追讨村民利益坚持了10多年。
据陈加森介绍,目前检方仅指控了陈可夫变卖128亩土地的事实,但陈可夫在任内共卖掉的土地累计达1700多亩,而且,其中大多数地块都是陈可夫私自卖的,没有开过村民大会,普通村民根本不知情。
据记者了解,追讨利益小组已经准备了诉讼材料,计划以村委会起诉陈可夫贱卖村中土地,并依法向涉嫌低价拿地的房地产商追讨村集体资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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