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 同工不同酬,加班没有加班费,一年的绩效工资无端被扣,南京一家房地产公司的6名职工不满单位如此待遇,采用法律手段获得劳动所得,同时也依法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事后不久,辞职的员工发现,原单位仍旧按期帮他们缴纳社保保险,面对这样的“好事”,他们却苦不堪言,最终还是请求法院让原单位停缴社保费……
职工离职半年社保却不停
据吴先生介绍,他是一名房地产设计工程师。2005年经过应聘成为南京汇远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一名高级职工,主要负责房地产的开发设计。2009年底,公司和其他企业合并,相关负责人也已更换。新领导到位后,吴先生和当时一起应聘来的5人,遭遇不公平待遇。同样的岗位,他们的工资和其他人比要低了很多,而且常常要求他们加班,没有一分钱的加班工资。
然而到了2010年底,按照规定年底公司就要支付他们20%的绩效工资。但是,其他职工的绩效工资全部拿到,唯独他们这几个老员工却一个子没发。
经过多次交涉无果后,吴先生和另外5名员工,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公司补发加班费和绩效工资,并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法院受理后经过调查取证,依法判决该公司补发所欠员工工资,并终止劳动合同。
前不久,一家房地产公司找到他,工资待遇也非常不错。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发现他已经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多时,但原单位仍给他按期缴纳养老保险。
吴先生要求停缴养老保险并出具终止劳动证明,但是该公司仍旧以种种理由拒绝。
房产商称停缴社保要受处罚
记者采访了南京汇远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陆律师。陆律师说,情况并不是他们所反映的那样,公司也不存在阻碍他们重新就业。发生员工离职大半年,社保正常缴纳的事情,是因为这六个员工中,有的档案就根本没有进公司,在劳动关系上没有明确定位。再加上他们离开公司后,不肯来办理相关手续,在合同没有彻底解除的情况下,公司只好帮他们续交社保。
阻碍社保转移用人单位担责
南京市劳动监察大队戴科长告诉记者,如果这种情况影响了职工的就业,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必须出具终止劳动证明,并将职工的社保转出。如果用人单位故意设置障碍,造成的直接损失,都由原用人单位承担。
来源:新华报业网编辑: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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