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 三个关系很好的同事因“倒猴票”涉嫌诈骗,昨日在秦淮区法院受审。在讲述犯罪原因时,这三人异口同声地说:这是我们吃饭吃出的“创意”。
犯罪嫌疑人李某受审时称,他和张某、赵某三人以前在同一家单位工作,关系不错。后来单位效益不好,三人一起回家待岗,经常在一起吃个饭、聊聊天。2010年7月,三个人又聚在一起,感慨生活不容易,想着怎样才能多搞点钱花花。几个人仔细谋划了一番,决定用“猴票”来诈骗,同时还商议再找几个人一块干。
李某回家后,又找到了自己的邻居钱某,让其加入做“托儿”。几个人商议后觉得诈骗得手后,及时撤退也是个问题,又找到了孙某来开车,负责转移众人。赵某负责望风,其他人分别扮演“卖”猴票和“买”猴票的角色。
2010年8月,5人开车来到玄武区板仓村附近,赵某在一旁望风。张某冒充“卖”猴票的,说自己家临时困难,不得已把珍藏的猴票拿出来卖。钱某冒充“买”猴票的,不停地问东问西,李某则躲在一旁策应,几个人神神秘秘地聚在一起。不一会儿,就吸引来了几个好奇的人围观。一个老人被他们忽悠,真的去银行取了9万元。
2011年4月到5月,这伙人又在新河一村、东水关公园等地方附近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近29万元。2011年9月,这伙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在庭审中,李某等人交代,他们一般专门选择地方比较偏远的小区门口或是公园等地方,找老年男性下手,原因是:这些老人“没有什么经济负担,手上存了不少私房钱”。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李某等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以及部分被告人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并主动退赔了部分赃款,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至11年。
(通讯员 秦法宣 记者冒群)
来源:新华报业网编辑: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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