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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7月17日电(通讯员 古芳)在北京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第四届“十大精品、优质案”评选活动中,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张吉春贪污、受贿案”“王长林贪污案”分别荣获北京市检察机关第四届“十大精品案”、“十大优质案”奖。
张吉春贪污、受贿案是西城反贪局查办的一起发生于房管部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张吉春在任北京市西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什刹海管理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3年间侵吞、骗取公款达689.49万元。另外其还利用手中职权受贿27万余元。该案是近年来西城反贪局所办区属单位案件中,贪污数额较大、涉及账目最多、口供获取难度最大的一个案件,最终侦结认定事实全部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张吉春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王长林在担任中国银河证券公司财务资金总部总经理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以要求支付“中介费”的名义,贪污公司下辖的中国银河证券上海复兴东路营业部1100余万元。在案件侦查过程中,王长林异常狡猾,始终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侦查人员贯彻“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侦查思路,在完全没有口供的情况下,凭着过硬的书证和充分、扎实的证言,清晰、完整地还原了犯罪事实。最终,该案经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判处被告人王长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获得上述荣誉后,西城院反贪局的同志表示,他们将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动力,进一步提高精品案的意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继续努力提高侦查水平和办案质量,力争多出精品案、优质案,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十八大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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