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韶山站7月17日讯(通讯员 文禾) 7月16日,韶山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市的迎检工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为全面落实韶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为经济社会创造安全发展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创建全省安全生产示范市。为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市的实施意见》,并就相关创建工作任务在会上进行了分解。
会议指出,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市,是构建“平安韶山”、“和谐韶山”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市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将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行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原则;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将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层层分解,并严格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会议要求,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措施,依法行政,实现源头治理的总体目标;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专业执法部门的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要继续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力争全市7个乡镇均达到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标准,通过典型引路,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为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市奠定坚实基础;要加强工作督查,通过开展监督指导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创建活动顺利开展,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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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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