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消费,居高不下;公款吃请,普遍叫骂。这个时候,温州出台了一个显然算不上彻底的公务接待“新政”(7月17日《新京报》),怕是很难得到喝彩的。
首先是它的适用范围,只限于市内工作餐,市外公务宴请不受此限。市内的工作餐每人可以不超60元,市外的公务餐为什么每人就可以超过两三百元呢?情理可通,事理不通。看温家宝在学生食堂吃的午餐,恐怕不到60元的二分之一,等而下之的官员,有什么理由到温州摆那么大的谱?其次是它的具体规定,“野生黄鱼、鲍鱼、鱼翅、辽参,以及茅台、五粮液等,均不得上桌”,难道更贵的长江刀鱼,酒鬼、拉菲,反倒可以上桌了吗?最后是它的监督机制,虽然规定“陪餐人数不得超过被接待方”,但是,被接待的究竟是3人还是6人,有什么验证的办法?每人规定不超60元,但如果3人虚报成6人,加上陪餐的,就可以虚报成12人,那么,工作餐与公务餐还有什么区别呢?
要拍砖,不怕没有理由;但它需要的,恰恰是喝彩。
一辈子受贿几千元,就可以立案查处;一顿饭吃掉几千元,恐怕什么事都没有。无论你是洗头、搓脚,还是桑拿、泡妞,只要你能开成发票,叫“餐费”,一律可以报销。据说,阿姆斯特丹的拉客女,都知道用汉语对中国人说:“领导,有发票。”这发票很有可能开的就是“餐费”。在这样的境况中,敢动“公务接待”这块蛋糕,只能叫“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动,谁也不会骂;动了,谁都可能骂。如此情形,温州的决策者不可能不知道。别人不动,他们敢动,这就值得喝彩!
若要作秀,类似的规定,早就多如牛毛了。但温州的“新政”,被网民誉为“史上最细公务接待标准”,自有它的道理。就算作秀,这秀也秀出了历史的最佳水平。有了上述量化到人、量化到金额的具体规定,再启用公务卡消费,不能再签单;还要附上酒店菜单,加大了玩猫腻的难度;违反规定则有明确的惩处办法,提高了违规成本……这无不显示着温州方面的治理诚意。在治理公款吃喝方面,温州的“新政”确实迈出了新步伐,这就值得喝彩!
我整理过浙江温岭一个学校的旧档案,当年来了土改工作组,学校也是要接待的,虽然列支的菜肴,只有青菜、豆腐,但毕竟也动用了“公款”。可见,有公款吃喝,并不奇怪;奇怪的是天天要吃喝,顿顿要吃喝,一吃一喝就动辄成千上万元;不惜吃坏了身体,吃败了党风,吃丑了政府形象,吃远了干群关系……可依然还要没完没了地吃下去。有个当镇党委书记的朋友,曾经自我调侃地说:有一天傍晚,他拿着饭碗去食堂,以为今天是没人请我这个书记了,就在这时,请吃饭的电话响了,是啊,一个官员,怎么能没人请吃饭呢?这样的幽默,真是有点黑色。要扭转这样的局面,只能希望更多的地方政府,能像温州一样,来点真格的。现在缺的不是道理,而是行动!
既然有这样的行动,那就值得喝彩。
[稿源:红网]
[作者:慕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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