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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时报记者 赵航
与民生价格相关的听证会总会引起多方关注,继阶梯电价听证会之后,又有两项与民生价格相关的,政府出台的管理办法将举行听证,分别涉及城镇保障性住房价格及城镇农贸(集贸)市场商位租赁价格。听证会拟于8月1日举行。
现行公租房租金为市场价的7折
在保障性住房方面,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云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听证五个方面的内容:廉租住房租金制定和调整是否适当;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制定和调整是否适当;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制定和调整是否适当;云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价格监管措施是否适当;关于规范云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从公布的听证内容上看,此次云南省即将公布的,对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草案)涵盖的范围较为全面。而从此前陆续出台的文件上看,云南省对保障性住房价格方面的管理工作一直在进行,但并没有一个专门的、覆盖全面的价格管理办法。
如在公租房的价格方面,《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对申请条件、租赁管理等方面都有详实的规定。而在价格方面,该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实施统一管理、分级定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以建设成本为基础,根据承租人收入状况和市场租金水平分级核定。租金原则上不得高于同地段同档次市场租金的70%。具体分级租金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区分不同保障对象研究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可以从承租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支付。”
也就是说,目前云南省公租房租金是在市场租金均价上最低打7折,地区、地段不同,租金有异。
去年廉租房月租为0.83元/平米
而在廉租房方面,云南省自去年以来,就开始实行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统筹为公共租赁住房,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按照不同的保障对象,分级确定合理的租金水平。
而对于廉租房的租金分级的办法,2009年出台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意见》中有明确的分级规定,分别为:“廉租住房的租金将以建设成本为基础,根据承租人收入状况分档核定。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按成本租金收取;家庭人均月收入为800元至500元(含500元),按成本租金的80%收取;家庭人均月收入为500元至250元(含250元)的,按成本租金的60%收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50元,按成本租金的20%收取。租金超过家庭人均月收入30%以上的,按家庭人均月收入的30%收取。”在具体价格方面,据2011年昆明市的相关调查结果来看,昆明首批交付使用的廉租房月租每平米只有0.83元。
而在限价商品房方面,云南省包括昆明市,这项工作还处在起步摸索阶段。
两个方案或在下周三公布
在农贸市场商位租赁价格方面,主要针对《云南省城镇农贸(集贸)市场商位租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听证五个方面内容:对城镇农贸(集贸)市场主办方和经营者在价格方面的权利义务是否适当;城镇农贸(集贸)市场主办方收取的费用是否适当;商位租赁价格公示规定是否适当;云南省城镇农贸(集贸)市场价格监管措施是否适当;关于规范云南省城镇农贸(集贸)市场价格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在这一方面,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稳定物价保障民生的通知》已表明,将农贸市场铺面租金、摊位费纳入政府定价目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不过,在价格方面,“通知”要求大众餐饮、农贸市场摊位费今年不得涨价。并且“严格整顿规范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收取的进场费等各类收费,降低额外成本。”另外,《通知》对商位租赁价格公示也有要求。而从听证内容上看,对摊位费“是否适当”的听证或将促使摊位费有所调整。
据省发改委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这两项草案将于听证代表确定后向社会公布,时间或在下周三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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