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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江苏省淮安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正式出台了《关于同步公示拟提拔干部财产的暂行办法》,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对淮安市、县两级拟提拔乡(科)级以上干部全部实行财产申报公示。此外,干部财产公示的内容暂不对公众公开,只在内网公示。(据7月17日《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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