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见习记者郭徽 通讯员宋宏雷 朱滢 董德禹 实习生余诗雪 刘珽玉
恰似“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恼人的马路“绊脚桩”,让城管人员割不胜割。
昨日,江岸区城管局市政维修队队长盛金良向记者介绍,自5月初以来,他们对辖区内的“绊脚桩”展开大清查,每天光切割下的螺钉就有50多斤。
投诉
一连两日被“绊脚桩”暗算
昨日,记者随江岸区城管局市政维修队,前往香港路拆除“绊脚桩”。
在现场,记者看到,两个“绊脚桩”立在人行道中央,长的有一个矿泉水瓶高,矮的也有近10厘米。负责拆除的李明智师傅说,这原来是一个路名牌,施工单位拆除主体部分,却将“两条腿”留下。家住附近的戴先生说,常有居民被绊倒,尤其是晚上更加危险。
随后,维修队来到香港路儿童医院公交车站,此处站点刚刚翻新,旧址上留下一溜共52个5厘米左右高的螺丝钉。车站边一位周阿姨抱着外孙正等车,她告诉记者,这两天带外孙来儿童医院看病,接连两次在此处被绊。
调查
“管上不管下”催生“绊脚桩”
恼人的“绊脚桩”,是哪里来的?
江岸区城管局市政维修队队长盛金良说,好多施工方“管上不管下”,取走上部主体后,往往将路面上的基座留下。像水泥电线杆、广告牌、路名牌、公交站台、路灯等设施的迁动或改建,都会产生“绊脚桩”。
而“尚待安装”,也是催生“绊脚桩”的一大原因。
记者在建设大道韦桑路上看到,路两侧每隔30米,就有一个40厘米见方的路灯座,由于路灯尚待安装,这些灯座成了无法拆除的“绊脚桩”。解放大道和永清街交叉路口,也有一处电子广告屏的基座成为“绊脚桩”。据介绍,该基座已建好半年,广告屏却迟迟不见踪影。
声音
盼出台法规,改变违法成本过低局面
“武汉市民绊倒了,伤的是咱武汉的人;外地游客绊倒了,丢的是咱武汉的脸。”为了不让“绊脚桩”绊住武汉的形象,在武汉市政府今年承诺的十件实事中,就有“清理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绊脚桩钉”。
清理固然重要,但堵住源头才是根本。
武汉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管上不管下”的现象,武汉市目前尚无法规来予以约束,所以大多数时候,只能根据“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进行处理。较低的违规成本,使某些施工单位存有侥幸心理。“我们盼望尽快制定相关法规,从源头杜绝‘绊脚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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