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任朝亮、通讯员韩雪峰
“没有革自己命的决心和勇气,难以闯过改革‘深水区’。”朱小丹省长的讲话,凸显了广东进行此轮行政体制改革的决心。广东省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昨天正式出笼,取消179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转移55项、下放115项,委托5项,全部354个调整事项占到广东省级政府现有实际审批项目的三分之一以上。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黄挺:
广东发动一场自我革命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黄挺认为,政府掌握审批权,用得好造福百姓,用得不好为害社会,还可能产生寻租腐败问题;审批改革的实质就是调控权力,“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广东正在发动一场自我革命。”
省政府参事、省委党校教授陈鸿宇:
转变职能就像化学反应
“大部制改革属于机构调整,就像物理变化;而改革审批事项属于职能转变,更像化学变化。”省政府参事、省委党校教授陈鸿宇形象地说,机构调整以后,必须要进行职能转变,否则机构调整就无法取得实效。陈鸿宇十分关心政府行为的公开透明,“政府办事要像我们在网上买东西那样,几点几分下单,何时何地发货,哪天到货,市民都应该清楚地知道。”
省长四个要求促改革落实
对下放或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省直部门要及时与下级政府对口部门或相关机构衔接落实,防止管理脱节。
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机关要自目录公布之日起停止实施,不得再行审批或变相审批。要妥善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的后续工作,制定完善的监管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对转移的即不再进行行政审批、改为由社会组织自律管理或交由有条件的机构承担的事项,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转移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程序,通过公开招标或其他竞争性方式确定承接对象,同时加快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真正做到“转得出、接得好”。
对尚未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进一步向社会公开审批机关、审批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以及收费标准和审批责任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关键词:取消审批】
分批调整近500审批事项
省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改革将第四轮保留的、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日常管理事项中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事项共1120项一并纳入了清理范围。据此算来,此次改革仅第一批就清理掉了超过三分之一的省级审批事项。
朱小丹在讲话中透露,这次广东省政府清理审批事项力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涵盖了拥有行政审批权限的所有54个部门。在内容上,除了上轮改革保留的省级595项审批事项外,还把2009年后因法律法规调整等原因新增的事项、国家下放的事项,以及本质上属于行政审批的日常管理事项都纳入清理范围。
“初定调整的省级行政审批事项近500项。”省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第一批公布的354项之外,广东省政府已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因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所涉及的地方性法规,并向国务院上报了《广东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就一批涉及中央事权的行政审批事项提请中央允许广东在改革中先行先试。相关调整事项会分批陆续推出。
【关键词:向下放权】
关口前移就近管理便民服务
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审核、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在第一批调整目录中,115项原本属于省级审批权限的事项被下放给地级以上市政府或县级政府。记者在《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中了解到,广东省政府正积极主动向下级政府放权,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定位,按照社会服务管理职能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的原则,下放权力、明晰责任。
记者仔细查看115项下放审批权事项,发现很多都和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紧密。如外国人短期来华口岸签证审批,粤港澳流动渔船雇用渔工证核发,食品流通许可,出境旅游领队证核发等。这无疑有利于充分发挥下级政府就近管理、便民服务的作用。
广东还将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增强下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对下级政府不用省财政资金承担的项目,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由下级政府直接审批。“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具体承办机构的可操作空间小了,会压缩寻租和腐败空间。”广东省委党校陈鸿宇教授说。
【关键词:购买服务】
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
“很多政府评奖、评级的职能都取消了。”陈鸿宇总结说,这类事项是本轮改革的重点之一。他认为政府的精力应该花在制定规则和监管上,评奖评级等工作交给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会做得更专业。55项转移给社会组织的行政审批事项中,很多涉及到专业技术领域的评定、审核等。
加大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力度,是本轮改革的重要思路。广东将逐步把行业管理、社会生活服务管理等职能转移给有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自愿承接和竞争择优等原则,将行规行约制定、行内企业资质认定及等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评定,行业内重大投资、改造、开发项目可行性的前期论证,项目责任监督,行业自律,行检行评,行业调查、统计、培训、咨询、考核、宣传等职能有序向社会组织转移。
省著名商标认定、一级运动员审批、省一级幼儿园评估等事项也在转移名单之列。这些举措正契合了广东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即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加快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
【关键词:治理结构】
2013年大部制改革全面铺开
在机构改革方面,深圳、顺德等地的大部制改革已经在全国范围内产生积极影响。此次《意见》提出,要在全省29个县(市、区)已完成大部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除珠海、佛山、阳江等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大部门体制改革的市及东莞、中山市外,其他地级以上市至少再选择2个县(市、区)进行推广,2013年在全省推广。
按照《意见》的要求,各有关地级以上市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构建大规划、大经济、大监管、大卫生、大农业、大交通、大建设、大文化等大部门格局。县级市党政机构总数原则控制在30个以内,较大的县和由县级市改设的区在28个以内,中等县在24个以内,市辖区在22个以内,较小的县在20个以内。
《意见》还提出,要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进一步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全程监督行政审批项目从受理到办结的各个环节,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