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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规划项目公示的通告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18日09:56  深圳特区报 微博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定于2012年7月18日至2012年8月16日进行2012年第四批城市规划项目公示,项目包括2项法定图则草案,现通告如下:

   本次展示分为集中展示、分散展示和网上展示三种方式。

   集中展示地点:

   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四楼展厅

   分散展示地点:

   1、展示地点:龙岗路2号龙岗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龙岗204-05&T6&203-10&T4号片区[宝龙东-新布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2、展示地点:龙岗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

   深圳市龙岗204-05&T6&203-10&T4号片区[宝龙东-新布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3、展示地点:坪山街道建设路60号坪山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龙岗204-05&T6&203-10&T4号片区[宝龙东-新布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4、展示地点: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

   深圳市龙岗204-05&T6&203-10&T4号片区[宝龙东-新布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5、展示地点:宝安区松岗广深公路428号松岗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宝安202-T2号片区[松岗潭头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6、展示地点: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

   深圳市宝安202-T2号片区[松岗潭头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网上展示地址:

   可登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对展示内容进行浏览,并提出相关意见。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提出对上述规划项目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本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五楼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或“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或直接在网站上填写并提交。法定图则草案公示截止日期为 2012年8月16日 (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通告。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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