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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7月17日讯(记者 高丽 通讯员 李旭东) 小伙王某到ATM机上取钱时,意外发现里面有张卡,他见四下无人先后取出5600元后离开。两天后,失主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不见了,立即向派出所报案,民警根据监控录像将王某抓获。没想到,王某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罪,反而辩称是替失主暂时保管现金,等警察找到他自然会物归原主。目前,王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警方刑拘。
19岁的王某老家在平度,不久前他到台东一家火锅店当服务员。6月20日下午5时许,王某来到台东三路一家银行取款,当时他发现ATM 机显示的是取款、查询页面,他顺手按了“取款”,接着又按下“100元”的按钮,结果一张100元钞票真的被“吐”了出来。这让王某大感意外,他赶紧又按下“500元”,这次又如愿以偿,一时兴奋的王某索性按了最高取款额的“5000元”,就这样他分三次从别人的银行卡中取走了5600元。
被遗忘在ATM 机中的那张银行卡主人是市民郭女士,直到两天之后,她才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不见了,到银行一查,发现卡里只剩1000多元,随即向台东派出所报案。民警调取银行的监控录像后发现,取款后不到十分钟,王某又返回银行,用同一台机器将3000元存到自己的银行卡中。7月16日,民警到王某所在的火锅店内将其抓获。
据王某交代,当时他拿着钱回到店里后感到很害怕,所以再次返回银行,想把钱存回去,发现银行卡已经退出来了,他只好把钱存进自己的银行卡里。在记者采访中,王某一直认为自己是在做好事。“我是替失主暂时保管,想等其发现了来火锅店找我拿钱。”当记者问到失主如何能知道是他在保管,他又为何把钱花了时,王某称,他以为失主可以通过警察找到自己,结果过了两三天,也没有人来找他,他就买了一部手机,又给了父母2400元,让他们帮忙保管。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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