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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他人身份出入境470次获刑并处罚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18日13:26  法制日报 微博

  ????法制网讯 记者郭宏鹏 黄辉 通讯员吴云 一男子冒充他人身份,办理普通护照及往来港澳通行证,在5年时间内出入国(边)境470次,最终被判刑。7月16日,江西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被告人杜康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06年5月,杜康冒充其哥哥的身份先后办理了普通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并持该通行证自2006年6月至2007年9月出入澳门、香港132次,持该护照自2006年6月至2007年10月出入澳门、柬埔寨、马来西亚24次。2009年4月,杜康再次冒充其哥哥的身份先后办理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普通护照,并持该通行证自2009年4月至2011年7月出入澳门、香港20次,持该护照自2009年5月至2011年4月出入澳门、柬埔寨、瓦努阿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30次。此外,杜康还冒充其哥哥的身份办理了另外三张港澳特区通行证(普通),并持该三本通行证自2009年7月至2011年1月出入澳门、香港154次。

  ????2007年11月,杜康冒充其堂哥的身份先后办理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普通护照,并持该通行证自2007年11月至2008年11月出入澳门、香港88次,持该护照自2007年12月至2009年1月出入澳门、柬埔寨、马来西亚22次。2009年3月,杜康冒充其朋友的身份办理了往来港澳通行证,但未持该证出入国(边)境。

  ????案发后,杜康于2012年3月13日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投案,又于2012年5月30日主动向检察院补充交代了犯罪事实。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杜康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冒用他人身份偷越国(边)境470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杜康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后又主动向检察机关补充交代犯罪事实,其行为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适用缓刑。据此,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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