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靖)今天上午10时开始,在海淀法院审理一批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开庭时,与以往不同的是,检察官都出现在了公诉人席。
今年3月14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在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前,海淀法院于今日起率先试行刑事简易程序公诉人出庭制度。
今天,公诉人出庭的这批案件有5起,包括盗窃、伪造公司印章、信用卡诈骗、贩毒案件。
据法官介绍,该院60%的刑事案件都适用简易程序,新法实施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数量还会大幅增加。据法院有关负责人称,刑事简易程序公诉人出庭制度,有利于实现程序公正和加强法律监督。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海淀法院将贯彻3点措施:其一,主动接受监督;其二,降低司法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如立案部门把检察院移送的3日内的案件集中立案等。其三,强化控辩双方职能,促进公正最大化。庭审中,公诉人出示定罪证据,支持公诉,提出建议判处的刑罚幅度和理由,被告人及辩护人可就量刑情节提出从轻、减轻的意见。
审判员根据犯罪情节、量刑规范化调节幅度,参考控辩双方的意见确定宣告刑,这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实体公正J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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