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靖 通讯员郭腾腾)因拒绝向物业公司缴纳停车费用,居民陆先生私家小轿车的停车位被物业公司用大石块围堵住,致使其无法正常使用车辆。陆先生以排除妨害纠纷为由,将该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陆先生居住的小区位于海淀区。据他称,自2005年起,该物业公司在未经相关部门核准的情况下,擅自收取停车费用,他也按照收费标准缴纳了所有相关费用。但是自今年1月起,物业公司口头通知陆先生要加倍收取停车管理费,陆先生以非法收取为由拒绝缴纳。
陆先生说,让他没想到的是,物业公司为迫使他缴费,在他出差到外地的情况下,用大石块将他的小轿车围堵在停车位内。因石块较多,也非人力所能搬动,导致他无法用车。陆先生认为,物业公司的行为不仅侵害了他用车的权利,更给他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因此,陆先生要求法院判决被告排除妨害,移开围住轿车的石块,并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9000元,精神损害赔偿1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J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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