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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来源
我和前女友曾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产权证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我想把我的户口迁入该套房名下,到派出所询问,工作人员要求房屋共有产权人必须到场才能予以办理。但是,我跟前女友已经分手了,分手后,她去了国外,已无法联系上。
我想咨询一下,在房屋共有产权人无法到场的情况下,如何把户口迁到房产所在地?
●热线处理
对于该套房产,在房贷未完全还清以前,所有权属于产权证上登记的两人以及贷款银行所有。来电人与其前女友个人财务方面的公证,只能解决两人之间的经济往来问题,而没有改变房屋产权人的法律事实。如果要变更房屋产权人,首先要解除该房产的他项权,而改变他项权必须征得贷款银行的同意。
即使是该套房产的房贷已经完全还清,在办理产权人变更时,也必须由全部产权人现场确认,签字同意。“合伙购房”保障了合伙人的权益,同时它也制约了对合伙房产的处置,目的是保证每一个合伙人的合法权益。
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来电人的咨询后,转请公安部门就户籍管理规定作进一步解释。
●记者调查
分手后,共同购买的房子成问题
2008年初,冯先生与前女友共同出资在蜀山区博澳丽苑小区买下了一套房,“但是,房产证还没拿到手,我们就分手了,分手后她去了国外。”
7月16日,记者联系了冯先生,据其介绍,这套房子是他与前女友共同出资买的,两人各付了一半的首付,剩下的二十几万是向银行按揭贷款的,分期20年还款。因为贷款没有还完,房子一直办理不了过户手续。
分手后,冯先生将前女友出资买房所付的钱款,连同利息,一并还给了她,并与前女友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手续。
如今,冯先生成为了该套房实际上的所有人,但是,该房屋的房产证上登记的却是他和前女友两个人的名字。
迁户口,前女友出国了该怎么办?
今年5月,冯先生与现在的妻子结了婚,即将要当父亲的他却为迁户口的问题犯了愁。
“我的户口现在在省人才中心,属于庐阳区,我老婆的户口是外地的,我想把我的户口迁到这套房子的名下,以后孩子上学也方便些。”
“我到益民街派出所问过,他们说迁户口房屋共有产权人必须到场。”然而,冯先生表示,他的前女友现在远在国外,自分手后,也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我现在联系不上前女友,我老婆现在怀孕了,急需办理准生证,我的户口却迁不过来,不知道该怎么办?”冯先生焦急地说。
●部门回应
针对冯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了合肥市公安局户政处。据工作人员表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必须根据房产证上登记的姓名进行。冯先生如果想把自己的户口迁到房产所在地,必须要房屋共有产权人全部到场才能办理。
由于冯先生联系不上自己的前女友,工作人员表示,遇到这样的情况他们也没有办法,冯先生试图与自己的前女友取得联系,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此外,工作人员表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冯先生需携带他和前女友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实习生钱昶臻 见习记者汪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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