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7月18日讯 记者周芬棉 记者今日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做出今年首例撤销处罚决定,撤销大连力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住建部称,根据举报,住建部对大连力达公司2010年资质申报审查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的违法行为,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并向其发出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在收到其书面申请后,经审查,对其申请理由不予采纳。故做出决定,撤销其单位证书编号为A121007852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的行政许可,并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住建部要求大连力达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十五内持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正本及全部副本到辽宁省住建厅办理有关手续。如对此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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