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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讯 记者秦海峰报道:7月18日,大江网记者从南昌市物价局获悉,该局对南昌外国语高新学校、南昌百树学校、南昌市麻丘高级中学、江西广播电视少儿艺术学校小学这四所学校的学杂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并禁止学校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擅自超标准收费。
其中,南昌市麻丘高级中学高中学杂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600元,住宿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280元;南昌外国语高新学校小学学杂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000元,初中学杂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500元;南昌百树学校小学学杂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000元;江西广播电视少儿艺术学校小学学杂费试行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期600元。
南昌市物价局还规定,代收费和其他学习、生活用品一般应由学生及家长自愿接受服务,学校需统一安排购买的,必须充分尊重家长意愿,按实际成本收取,不得盈利。伙食费按实际成本收取,单独立账,日清月结,定期张榜公布,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据了解,此次南昌市物价调整费用的的标准为最高标准,学校无权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擅自超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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