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无法想象,骗子凭借一个假身份证、一份假房屋所有权证,利用网络发布房屋租赁信息,就让我和另一位租房者各被骗走1.5万元……”7月16日,呼和浩特市读者范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租房被骗的经过,希望借助本报提醒广大租房者,租房时多留个心眼儿。(7月18日《北方新报》)
多行不义必自毙,骗子终有一天会掉进自己挖好的陷阱里。在对骗子声讨以及对被骗租房者表示同情的同时,也有必要对骗局剖析,以便找到骗子的破绽,让他人提高警惕。
首先,1.5万元不是小数目,两位被骗租房者何以肯如此爽快地一次性付清?依我猜测,要么是租房者急于找到落脚点,而房源紧缺,所以不敢讨价还价;要么就是骗子开出的租金比较便宜,击中了租房者想省钱的软肋。租房者遇到以上两种情形要保持冷静,防止某些居心不良者趁机下手,诈骗钱财。
其次,租房者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验证房东身份时,骗子出示的是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复印件,而不是原件。众所周知,现在办假证并不难,连原件都有假,何况是复印件?复印件造假不但很容易,而且不易甄别。租房者如果提出要查验房东原件,骗子也许会有所忌惮,从而放弃行骗。
当然,要防止骗子横行,除了提高警惕之外,还需要相关部门加大对骗子的打击力度,提高骗子的违法成本,让骗子既骗不到又不敢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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