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际油价的下落,国内的成品油价格也遭遇了三连跌,93#汽油都已经重归“6”元大关,但部分城市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跟涨不跟跌”,并未跟随油价的下跌而下降。据记者调查,在7月11日国内油价下调后,目前仅青岛、深圳等11个城市对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进行了停收或下调,其他开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城市如北京、上海、南京、武汉、昆明、贵阳、沈阳、威海、保定、东莞等,则以油价下跌尚未触及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价格空间为由,表示暂不会对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做出调整。(7月18日中国经济网)
近年来国际油价及其带动的国内成品油价格,经历了多次以上涨为主的调价。各地分别征收或增加收取出租汽车、长途汽车客运等燃油附加费。直观来看,燃油附加费的收费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因为旧有、固定的服务价格已经很难维持运营者的收入保本,更谈不上赚钱。许多城市在开征或增收燃油附加费时,也纷纷以此为例,试图让决策显得颇为科学和公平。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开征或增收燃油附加费后,以出租车司机为代表的运营者却并不领情,因为价格事实上发生了上调,让他们在交通高峰期之外的时段生意变淡、营收减少。并且由于燃油附加费开征或增收的决策出台匆忙,收费未能整合进入出租车计价器打出的单子上,而是多了一张手撕的附加费发票,许多市民乘客或不知情或不理解,增加了出租车司机的服务沟通难度。
在各地陆续开征或增收燃油附加费的时候,各路媒体都曾提出过一旦油价下调,主管部门会否取消或降低这项收费之问。有意思的是,各地的主管部门官员大概对国际能源市场价格规律没有多少直观认识,以为油价会像我国城市面向居民收取的公共服务价格那样只会涨不会降,都对该问题作出了肯定的回答。
实际上,如果说真要确保出租汽车、汽车客运等领域运营者的合理收益,在收取及增收燃油附加费之前,更应该检视这些领域中的管制成本、真实运营成本,就此作出调整。以出租车行业为例,在北京、广州这样的一线城市开出租车的司机,月营收不过一万几千元,就需要缴纳近万元“承包费”给“空手套白狼”、靠着管制政策保护和特殊牌照吃饭的出租车公司。如果没有这个“承包费”,即便油价再高一些,在保持出租车服务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出租车司机完全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获得更高的收益。各城市主管部门罔顾出租车司机难赚钱的根本原因,而是动辄通过提价(征收或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方式,将负担转嫁给乘客,本就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表现。
让这些主管部门官员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油价不仅下调,而且下调幅度惊人,如果按照他们当初开征或上调燃油费的说法,那么该项费用就必须取消或下调,下调幅度也需基于调价时的计算方法而确定。人们看到,确实有11个城市停收或降低了燃油费,但更多的城市的主管部门要么在装糊涂,要么则举出种种理论,拒绝纠正此前的错误举措。其所谓“油价下跌尚未触及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价格空间”的说辞,何其强词夺理,简直就是网友们所称的“为了既得利益,已经顾不上难看的吃相”。
既然这些城市的主管部门都拿“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价格空间”说事,那么,我们就来认识一下这个这个所谓的“价格空间”。如前述,主管部门刻意维持、出租车公司严重盘剥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分成机制,本来就是不合理的存在,由此形成的价格空间,理所应当应予破除,而不能继续作为推行错误政策的理由和前提。
[稿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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