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江西 检察官)
长江学者、南开大学化学教授李卫东指导的十几位博士生,尽管通过了博士论文答辩,却因没有发表论文而无法正常拿到学位。据学生们反映,原因在于导师压着大家的成果不投稿。李卫东则解释说,这是各高校之间攀比数据的结果,自己对这“土政策”方案十分逆反,研究成果是否投稿、何时投稿,应由学者自主决定。(7月18日《中国青年报》)
高校将博士学位与发表论文挂钩,这样的规定科学不科学,当然值得商榷。但,规定的合理性、应否执行是一回事,而是否用别人的命运去抗拒规定的执行则是另一回事。
即便李教授有改变“高校将博士学位与发表论文挂钩”的理想,也不能以损害他人权利和利益的方式来进行。因为,李教授扣着学生的论文不让投稿,固然是对不合理规定的抗议,但由此导致的后果却是由别人埋单——它将直接导致学生违反学校的规定不能获取博士学位。在国际社会,虽然有对社会现实不满,对规则不合理而进行的“公民不服从”抗议的传统,但是,他们的“公民不服从”只是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后果由自己来承担,并不是拿别人的权利和利益去与制度对抗。
李教授对不公平规则的挑战和反抗,是值得肯定的,但方式上却有失妥当。不择手段的结果可能会将抱有良好目的的行动带向地狱,最终也会毁灭良好目的本身。李教授挑战不合理制度,可以与制度执行部门交涉,也可以发表批判文章,还可以上书制度设计机构……
既要尊重自己的理想,也要尊重学生的权利和利益,更要呵护好自己学生的前途和命运。理想境地和现实权利,并不冲突,无论哪种制度和规则,前提是尊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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