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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原省冶金科学研究所的“一把手”和“二把手”,一起站在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庭的审判席上,罪名是涉嫌私分国有资产,金额超过了640万元。在庭审过程中,两人都当庭翻供,拒不承认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罪名。
被告人黄某某原任省冶金科学研究所的所长,而孙某某是该所的副所长,2001年,省冶金科学研究所进行企业改制,并与2004年成立了省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黄某某与孙某某均成为了该公司的股东,分别持股42.56%和9.14%。
据合肥市检察院指控,在改制过程中,被告人黄某某、孙某某隐匿国有资产6476382元,使其流入改制后的安徽省某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昨日的庭审中,黄某某与孙某某均当庭翻供,拒不承认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罪名。在原来单位分管财务工作的孙某某,却对单位的具体账目一头雾水,对公诉人的问题也是一问三不知。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公诉人:这些账目的去向你清楚吗?
孙某某:我不清楚。
公诉人:你在单位不是分管财务的吗?
孙某某:我分管财务,但是我学建筑材料专业的,对账目不了解。
公诉人:那你们单位账目的去向,谁清楚?
孙某某:你问我谁清楚,我也不知道谁清楚。(胡明艳 丁祺 苏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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