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中新社电 审计署18日发布66个市县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结果的公告。公告显示,2011年,18个省区市的66个市县中,22个单位将29.55亿元工程资金用于非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司注册资本验资和市政工程建设等。
此外,审计结果发现,66个市县中,有5个市县的2801套保障性住房被作为商品房对外销售;3个市县的226套保障性住房被挪作他用;32个市县的1.46万套保障性住房闲置半年以上,影响房屋使用效率。66个市县的77.35万套保障性住房中,有37个市县的19.3万套住房(占24.85%)超出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廉租住房单套不超过5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单套不超过60平方米的户型面积标准,套均超面积26.52平方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