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州市司法局杏山开发区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因闲言碎语引起的自杀案。杏山开发区司法所鲁丰合同志接到调解处理电话后,立即会同干警汤仁敏赶往该村,了解了基本案情后,马上拟定调解方案,快速进行了调解工作。
经过细致认真的核实,调解员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后,认为死者在争吵后,轻生而死,自身应该负有较大责任,而三位当事人因为生活小事,闲言碎语,相互指责是造成死者身亡的诱因,对此应负一定的责任。经过耐心地说服,三位当事人觉得邻里之间出于人道主义也应该酌情赔偿,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最后达成一致协议:三人共计赔偿死者家属7.5万元,双方互不追究,和睦相处。这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苗军玲李会范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李鹏勋】【打印】【顶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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