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哈尔滨市民被春秋航空列入黑名单,无法购买春秋航空的机票。事情起因是,今年4月,他们乘坐的航班延误了8个多小时,乘客们要求赔偿,否则拒绝登机,春秋航空无奈之下同意每人赔偿200元,但随后就将部分获赔乘客列入黑名单。
(7月18日《法制日报》)
很多人惊呼春秋航空是在秋后算账,但身为民企且面临激烈竞争的春秋航空,之所以将客户列入“黑名单”,可能并非一味的店大欺客,而是为了预防“乘客拒不登机”这样的情况再次出现,不得已而为之。对航空公司而言,这其实也是一种“非理性维权”,可以想象,祭出“黑名单”,不仅将面临着舆论批评,也会遭遇一些乘客用脚投票,潜在客源流失是巨大的。可以说,在这件事情中,航空公司和乘客都是输家。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双输局面呢?关键在于,就航空业而言,对于航空公司和乘客之间的纠纷,至今没有明确详细的处理办法,以至于一旦出现长时间航班延误这样的情况,乘客和航空公司心里都没谱。摊上一些特殊情况,要么乘客出现“拦机维权”这样的极端行为,要么航空公司在心不甘情不愿地赔偿之后,将获赔乘客列入黑名单。虽然民航总局在2004年公布了一份《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但这份指导意见毫无强制性和操作性可言,有的只是“延误应该给予补偿”这样的原则性意见,至于最关键的补偿标准,则“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制定”。即便如此,到目前为止,制定详细补偿或赔偿标准的航空公司仍然屈指可数,就是有,航空公司也把标准定得极低。当务之急,不是谴责“黑名单”或“拦机维权”,而是主管部门要尽快制定航空业统一的纠纷处理机制和补偿及赔偿标准,让乘客和航空公司在面临纠纷时有章可循,不至于被逼上“非理性维权”的双输之路。(本报评论员 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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