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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对销售假药罪做了修改,只要有销售假药这一行为即构成犯罪。两男子销售假江中牌健胃消食片,一人获利30元,另一人获利98元,虽没造成严重后果,但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邛崃市检察院仍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批捕了两人。
经查,2011年8月,王雄辉、王建华预谋销售“歪药”牟利。2011年9月,王建华在新都大丰镇一保健批发市场的一处药店,以2.7元/盒的价格购买了100盒假“江中牌健胃消食片”。回邛崃后,王建华以3元/盒的价格卖给王雄辉。王雄辉将该批假药放在自家卫生站以5元/盒的价格销售,共销售49盒。
今年2月,成都市邛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检查该卫生站,发现该批药物无购货及药品配送票据,经抽样检验,该批健胃消食片为假药。两人被警方挡获归案。
成检 成都商报记者 李海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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