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晶报广州7月18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穗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符信)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厉行节约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坚决制止自定编制、超编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超限额设立机构或者擅自提高机构规格、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等行为。超编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一律不得核拨经费和工资,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领财政资金的,一律收回已发放的财政资金并追究责任。《规定》强调,节约的资金将全部集中用于民生投入。
《规定》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实行公务购车和用车经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党政机关出国(境)经费、办公经费零增长。2012年7月1日起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按全年额5%压支,各地要参照制定相应压支措施。
原则上停办以党政机关名义主办或财政出资的晚会、展览、庆典、论坛、纪念会、首发首映式等活动,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制发各种图册、刊物、宣传片和纪念品,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坚决制止和取消要求企业及群众出钱、出物、出工的各类节庆活动。
按照《规定》,2012年下半年,广东一律停止审批行政事业单位新建和改扩建楼堂馆所项目,已批准的在建、维修、装修和改造项目,严格按规定标准建设。
《规定》还要求严控公务接待支出。省内上下级单位之间公务接待,不得在定点接待场所或机关食堂、内部招待所以外安排食宿。简化公务接待形式,坚持轻车简从,精简陪同人员。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情况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
严控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建立健全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核和出国任务审批联动制度,进一步压缩出访团组、人员数量和在国(境)外停留时间,计划外团组出国原则上不予核批。
撤销已完成任务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省有关部门近期将联合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严肃纪律,防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