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民主推荐情况,经研究,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张波同志被确定为深圳市纪委副书记人选考察对象。省委组织部考察组于7月18日对其进行考察。根据《省管干部考察对象公示试行办法》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张波,1963年11月生(48岁),江苏赣榆人,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3年5月入党,学历中央党校研究生。曾任深圳市驻深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罗湖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盐田区委副书记,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信访局局长,2011年5月任现职。 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示受理单位或干部考察组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7月18日至7月24日止,共7天。
受理单位: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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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201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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