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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本人需提供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1、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共同居住直系血亲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原件(家庭成员无收入的需提供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的有关证明);3、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住房证明;4、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证》原件及复印件;5、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7、济南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8、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
需同时提取配偶或共同居住的直系血亲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交哪些材料?
1、配偶或共同居住直系血亲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配偶或共同居住直系血亲家庭成员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
提取程序有哪些?
填写《济南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加盖行政公章)和《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加盖预留印鉴),由单位经办人或提取人,持申请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符合提取条件的当即审批;需要调查核实相关资料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本报记者 喻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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