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 环保志愿者兼昆虫爱好者的吴琦老人,作为南京中华虎凤蝶的发现者,对于蝴蝶更是有着近20年的研究。在南京,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中华虎凤蝶也同样遭遇蝶商“黑手”。
中华虎凤蝶是我国独有的一种野生蝶。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栖息地的开发破坏,幼虫取食植物的被采挖药用以及标本商在野外捕捉成虫以获取蝴蝶标本,使野外居群迅速消失,以致在多数原栖息地已见不到这种蝴蝶了。
2000年时,上海就已经有蝶商瞄准了南京的中华虎凤蝶,吴琦甚至接到了上海蝶商的电话,希望他能提供中华虎凤蝶幼虫,到基地去饲养等待化蛹,这一要求遭到了吴琦的断然拒绝。
吴琦心痛地表示,一只完好无损的中华虎凤蝶标本背后,往往是以10只中华虎凤蝶的生命作为代价的——因为中华虎凤蝶的蛹只有羽化3天内才有商品价值,之后它们的鳞片会脱落;此外,完全野生的中华虎凤蝶在捕捉时难免造成破损,它们几乎是在被捕获的瞬间就被决定了被丢弃的命运。
律师:买卖名贵蝴蝶属违法行为
买卖蝴蝶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呢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对于蝴蝶,国家有专门的保护名录,如果当事人在购买前明知蝴蝶标本或者蝴蝶蛹为国家保护动物而购买的,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要养殖名录中的蝴蝶,也是需得到林业部门批准的。对于购买前虽然并不知晓蝴蝶品种,但如果系高价购买(比如单只标价超过5000元),则可以推定其应当知情,也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一旦自己所购买的蝴蝶标本被查实为珍稀物种,则不管购买时是否知情,均会被依法没收。王娟
来源:扬子晚报编辑: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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