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7月18日发布66个市县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结果的公告。公告显示,去年,18个省区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当年上报完成705万套(户);筹集资金2811亿元。66个市县中,22个单位把29.55亿元工程资金用于公司注册资本验资和市政工程建设等。
公告显示,18个省区市去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比2009年增长2.33倍;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394万套,完成棚户区改造248万套(户),在拉动内需、缓解房价过快上涨、加快城市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一些市县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中仍然存在管理不规范、项目管理不到位、分配及后续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
审计署发现,有29个单位违规拨付或滞留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3.33亿元;22个单位将29.55亿元工程资金用于非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司注册资本验资和市政工程建设等;10个市县的1015.25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地方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5个市县向承建单位违规返还土地出让收入5.33亿元。
此外,审计结果还发现,66个市县中,有5个市县的2800套保障性住房被作为商品房对外销售;3个市县的226套保障性住房被挪作他用。中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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