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洋
公共精神,即公民对公共事务的积极参与,对社会基本价值观念的认同和对公共规范的维护。它是一种公民美德,更是一种社会资本,较强的公共精神能够为民主政治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而民主政治的发展也会为公共精神的成长提供有利条件。
不少人认为,政治是国家的事,老百姓参不参与没有多大关系。于是,人们更多地关注自己的私事,最终对公共事务熟视无睹。还有一些公民对公共精神滥用或者错用。这一点在一些事件上得到了印证,如近年来频发的不理智群体性事件和网络谣言,将非理性的公共精神发挥到极致。这不仅无益于谣言的控制, 反而使谣言进一步扩散,公民的日常生活受到了影响。
由此,为了进一步推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公民的公共精神需要现代的公共理性加以规约和引导。
责任意识是前提,法治意识是关键。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民主不是无序的政治游戏,而是安定团结的政治生活,因为民主也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法治建设为民主政治提供了保障,而法治意识也应成为公民政治参与、意见表达、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等行为的导向。为此,公民应懂得法律、尊重法律、维护法律,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正当权利,抵制有悖于民主政治发展的违法活动。
公民公共精神与政治权利的行使密不可分。为此,政府要着力完善制度安排, 优化治理结构, 畅通政治参与渠道,保障公民基本政治权利,使每一个公民都能参与到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之中。在积极参与公共生活的过程中, 公民寄托了情感,付出了心血,得到了尊重,也在推动着民主政治的发展。
(本文摘编自7月18日《人民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