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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原省冶金科学研究所所长黄某某、副所长孙某某涉嫌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公诉人指控两位被告人在企业改制期间,私分国有资产,涉案金额高达600余万元。
据了解,两名被告人都已近60岁。公诉机关指控称,黄某某、孙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在单位改制过程中采取虚报债务,隐匿收入的方式使得价值6476382元的国有资产流入到改制后职工集体持股的民营企业,数额巨大,应该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两被告人皆予以否认,声称自己之前在侦查机关交代的内容不属实。黄某某称是因为受到“诱供”,而孙某某则称“自己在公安机关交待时没想清楚”。
“你对于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法规是否了解?”面对公诉人的询问,黄某某称“不了解”,改制过程都是由上级部门决定的,自己并没有参与决策,所以自己没有罪。而被告人孙某某表示,自己虽然是分管财务的,但对于财务并不是很了解。由于案情复杂,该案没有当庭宣判。(阮蔚陈秋伊合中法记者卞世鹏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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