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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白米果黑作坊福州一男遭暴打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19日06:35  海峡都市报
举报白米果黑作坊福州一男遭暴打

生产粿条的黑作坊,工人已下班

举报白米果黑作坊福州一男遭暴打

举报人头部、身上均受伤

   N本报记者 张志宏 肖春道 实习生 王晓青 秦永昌 文/图

   关注理由:在自己家附近民房内藏匿着一个生产白粿的无证作坊,不仅产生的噪音扰民,卫生状况也很差,常常发出刺鼻的味道。住在福州仓山区建新镇东岭村的朱先生不堪其扰,向质监部门举报,却不料在带领执法人员到场时,被黑作坊的人员围住暴打一顿,被送往福州总医院治疗,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处理。

   举报人带路后还未离开就被几人围住一番暴打

   昨日下午,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急诊大楼,朱先生头上缠着纱布坐在等候区的凳子上,等待医生叫号进行CT检查。他撩开衣服给记者看,除了头部受伤外,他的后背和手臂也有多处淤痕,手腕处还有一处伤口。朱先生说,这些皮外伤还没什么,他最担心的就是头部的伤会不会造成脑震荡。

   据朱先生介绍,他家就住在东岭村里,在他家附近的一处民房里,设有一处加工粉干和白粿的加工厂,这家加工厂常常晚上发出刺耳的噪音和难闻的气味,于是他特意留心观察,发现这家加工厂的卫生状况很差,苍蝇老鼠很多,并且没有生产许可证,于是他判断这是一家黑作坊。

   昨日上午,他将了解到的情况向福州市质监局三分局举报,质监人员随即和他一起来到了东岭村,对这家无证作坊进行了检查。朱先生说,他带着执法人员到厂门口后没有跟进去,而是先步行离开现场,没想到此时工厂里跑出几名人员将他围住,质问他为何举报,随后围住他的人员就动起了手,有人甚至捡起石块砸,直到把他打倒在地。

   “还好质监人员随后把我带上车,否则会被打得更惨!”朱先生心有余悸地说,这些人胆子真的很大,就当着质监人员的面动手打他,他被扶上质监人员的车后,随车到了质监局,随后他向仓山警方报警求助。

   作坊老板称是同行找人举报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东岭村,在一处居民楼前找到了这家生产粉干和白粿的加工厂。在不大的厂房里,几名工人正将一些制作好的粉干放到竹台上晾干。记者发现,这几名工人没有穿工作服也没有戴口罩和手套,直接用手抓起粉干进行包装。而在粉干作坊的斜对面是制作白粿的作坊,此时白粿作坊的人员已经下班,只有一名妇女在作坊内清洁地面,几袋白粿堆放在地上准备运走。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粉干和白粿的加工厂其实不是同一老板的,加工粉干的老板姓陈,是永泰人,而加工白粿的老板姓许,是江西人,同租用这里的民房进行加工。据加工粉干的陈老板说,此前他经常被举报,后来他到工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而白粿加工作坊的许老板坦诚地告诉记者,他们目前确实还未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昨日上午已经就相关情况进行咨询,打算近期去办理。

   “举报人是同行派来的!”据出租房子给两家作坊的房东李先生介绍,此次举报主要就是针对加工白粿的许先生,他们怀疑,举报许先生的人肯定是同样加工白粿的一个同行,由于竞争不过许老板,就找人举报他的工厂为黑作坊,所以许老板一时冲动,就动手打了举报人。对于打人一事,许老板则表示,因为被举报多次,而且他认为就是和他同姓的同行干的,所以他出手打人。

   据房东李先生介绍,村子附近有许多类似这样的手工小作坊,都是生产粉干、白粿、粿条之类的面食品。这些产品都是通过送货供应到一些市场和市区各大餐饮店。由于作坊多,所以竞争很激烈。而这些作坊的老板多数文化程度较低,喜欢用武力解决问题。之所以发生举报和斗殴事件,他认为是各大作坊间的竞争引起的。

   被人痛打只赔五百元,举报人权益亟待保护

   据朱先生介绍,他在现场不敢报警,质监人员也没有帮忙报警,等他离开现场后才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目前警方按照一般的治安案件进行处理,在警方的协调下,他获得了500元的医药费,而这笔费用根本不够他治疗。

   朱先生说,虽然他的举报被对方怀疑是同行派来的,但不论动机如何,他总是一个举报人,他的权益应该得到有关部门的保护。一是现场的质监执法人员应该出面阻止和报警,二是公安机关应对打击报复者进行严肃处理。然而目前,打他的人却逍遥法外,这样的结果令他觉得寒心。

   昨日傍晚,记者从处理此案的金山派出所了解到,他们当天上午接到朱先生的报案,但是对于此类案件,按照有关法律只能按照普通的治安案件处理。昨晚,记者通过电话找到了福州市质监局三分局的相关负责人,试图通过他向前往现场的执法人员了解当时的情况,但截至发稿也未能联系上。

   对于该事件,记者联系了福建省信得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宝胜。据介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打击报复罪的量刑为2年至7年,而且是在“情节严重”的情形下才可适用,像朱先生这样的情况,很难达到这个标准,因此在维权上,还只能按照民事纠纷案件进行赔偿。

   郑宝胜律师告诉记者,对于保护举报人的权益,国外的一些国家做得比较好,比如一些国家制定有《吹口哨人保护法》,对那些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犯罪行为的制裁可以直至死刑,以震慑犯罪并保护举报人。对于“恐吓”举报人的行为则被视作极为严重的刑事犯罪。郑宝胜认为,我国应出台《举报法》和《证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让公权力在保护举报人上承担更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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