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一肩宽的房门内,住着一家三口。本报实习记者赵恩泽摄
本报讯(记者刘雪玉 实习记者施志军)近日,朝阳区胜古家园小区业主反映,该小区2号楼底商未经业主同意,私改该楼设备层出租,由此带来火灾等安全隐患。昨天,记者前往探访,该楼底商否认此说法,但小区物业表示底商曾私改设备层出租被贴封条,物业将督促底商拆除出租房,否则将上报相关执法部门。
出租房隐蔽难寻
该小区业主史先生称,今年4月,底商北京冠华英才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冠华公司)在设备层打起了隔断,改造成一间间小居室出租,同时还在设备层的管道上私拉电线。史先生称:“设备层里那么多电路,万一引起火灾怎么办?整栋楼的居民日夜提心吊胆!”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2号楼,看到该小区1到2层为底商,3层及以上为居民住宅。在该楼2层半的走廊处,透过窗户能看到,约有15间小房内放有床、被褥等生活用品。记者多次寻找,却找不到通往房间的入口。随后,记者透过窗户,与小房间里的一名中年男子喊话,对方称只能从楼下的底商进入。记者走进底商,工作人员却称不能通往设备层的小房间。
记者再次折回该楼2层半的走廊。在其西侧楼梯拐角处,发现一扇仅一肩宽的木门,拉开门看到,屋内摆放着电饭锅等生活用品,一位女子和孩子正在看电视。
该女子称,一家人已在此居住一年多,月租300元。但她拒绝透露房东情况,因“在这儿租房很超值”。>>记者探访
>>物业回应
将督促底商拆除
记者来到冠华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没有改设备层,更没有对外出租。
该小区金银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季先生回应,设备层产权为业主共有,过去冠华公司曾私改设备层出租,物业接到举报后对出租房贴过封条。他表示,物业将督促冠华公司拆除这些出租屋,如果对方再不拆除,他们将上报相关执法部门。
改造须经规划审批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熊烈锁律师表示,设备层是楼房维修和业主生活保障重要部位。设备层产权若属于业主,物业无权对其进行出租,其他人也无权对其改造,用作职工宿舍或其他用途。即使在经过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如果不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私自改造设备层,都属违法行为。无论是设备层还是架空层,都不能擅自改变其功能。针对该小区的情况,业主可向市住建委或规划委的监察科投诉。
>>律师说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