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酒泉讯 (通讯员薛琰孙志荣 记者朱宇鲲) 酒泉市一家副食品公司出纳徐某,竟私自提取了公司账户中的20.4万元用于吸毒,近日被肃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41岁的徐某为了吸毒,利用办理银行业务,保管公司经理、财务科长印章的职务便利,将公司的6张现金支票截留,并私自购买50张支票,先后以其自己、公司职工名义或编造假名字填写支票后,加盖公司财务章,经理、财务科长印章,49次从公司账户中提取现金共计20.4万元。直到银行和该公司财务科核对业务时,发现问题。
案发后,徐某投案自首,并退赔全部赃款。今年5月11日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