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获悉,为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涵建设,强化管理,推动社区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步伐,卫生厅决定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甲乙丙三个等级评审制度。
据了解,全区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盟市所在地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均参加评审,旗县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不参加评审。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综合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蒙中医药服务、康复服务、计划生育指导等功能分为甲、乙、丙三级。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审标准(试行)》,实行1000分制考评。评审分数在800分(含800分)以上者可评为甲级,在700至800分(含700分)之间者可评为乙级,600至700分(含600分)可评为丙级,低于600分不予评定等级。(记者 张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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