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小区内孩子吵闹 一男子数十刀砍死13岁男孩
凶手患精神分裂症一审被判死缓
一个39岁的中年单身男子,一名13岁在校小学生,除了家住同一小区、楼前楼后,他们之间原本并无太多关联。谁也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血腥将上述两个人的命运改变。2011年8月10日也因此成了一个噩梦般的日子……小宇的生命定格于13岁,而凶手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昨日从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传来消息,法院认定凶手患有精神分裂症,一审判处死缓。
2011年8月10日,对于小宇(化名,受害人)的父母亲而言,噩梦几乎残忍地击碎了这对中年夫妇的所有希望——年仅13岁、学习成绩优异的儿子遭遇了不幸。当日18时30分许,小宇一边吃东西,一边与小区内其他几个孩子玩耍。突然,一男子手持一把菜刀冲了出来,孩子们见此情景吓得纷纷逃开,可是小宇被抓到了。男子挥舞着菜刀,朝着小宇连续砍了数十刀,很快小宇倒在了血泊中。
小区的人们很快辨认出,砍小宇的不是别人,正是与小宇家楼前楼后住着的居民李某某。李某某年近40岁,单身,与七旬父母同住在玉泉区御鑫苑小区某单元的一楼。李某某的父亲回忆,儿子李某某事发前不止一次抱怨过小区内的孩子们太吵。当天,李某某正在家里客厅内看电视,窗外又传来孩子们玩耍吵闹的声音,这让他感到十分烦躁。老李去了趟厕所,听见儿子冲外面喊了几声“不要吵了”,可是外面的声音还是没有减小。等老李从厕所内出来时,就听到外面传来一阵惊叫声。老李从窗口探出头看到儿子在楼外,立即意识到出事了就往外跑,但还是晚了。他看见儿子正拿菜刀砍一个小孩,赶紧冲上去抓住儿子的手予以制止并往回拉他。警察来后,老李把菜刀交给了警察。
虽经送医院抢救,但还是没能挽回小宇的生命。经法医鉴定,小宇系因多发性锐器创,造成急性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归案后,李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就因为不满小区内孩子玩耍吵闹,李某某便挥刀酿命案。据李某某父母讲,李某某长期患有精神疾病,曾于2000年8月20日至2001年2月15日在呼和浩特市精神康复医院住院治疗,病情稳定后出了院。对于事发时儿子的情况,老李说他的病情虽然基本稳定了,但偶尔会犯病,还需要吃药控制。儿子不承认有病,他们夫妻俩仍偷偷地将药弄碎掺在儿子的饭里给他吃。
案发后,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对李某某的精神情况进行了鉴定,结果证实李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具有部分(限制)刑事责任能力。2012年4月24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小宇的父母亲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在依法追究李某某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其赔偿抢救费、丧葬费、死亡赔偿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55万余元。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
庭审中,李某某并没有为自己提出任何辩解意见,经依法审理查明并认定上述事实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李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法院判令李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抢救费及交通费共计23000余元。(记者 何芳 通讯员 郭艳鸽 薛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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