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2012年7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胡祖才介绍《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记者:
胡主任,刚才您在介绍中提到了,这是我国首次编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规划,我们为什么要编制这样的《规划》呢?
胡祖才:
的确,这次是我国首次编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简单地说,我想,首先它是为了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建议》精神和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选择。因为在“十二五”规划纲要里,把基本公共服务提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专门对“十二五”期间的任务做了描述,这个《规划》是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具体的专项规划。
其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了现阶段的一个客观要求,同时也基本具备了编制规划的条件和基础。因为大家都知道,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最基础、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这些年,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可以说我国的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框架已经初步形成了,比如我们在教育方面,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在医疗方面,我们基本医保已经覆盖到了95%以上的人口。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为主要内容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像住房制度也已经初步形成。但我们也要看到,基本公共服务无论从规模和质量都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有的问题人民群众反映还比较强烈。主要表现三个方面:一是基本公共服务总量不足;二是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城乡区域差距明显,弱势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还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三是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城乡区域制度设计不衔接,管理条块分割,资源配置不合理,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比较单一,基层政府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等问题较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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