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9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未成年子女犯法,父母须负出的代价有多大?台湾律师蔡明哲昨天指,曾有两名高中毕业情侣到诈骗集团打工,月薪1万多元(新台币,下同),结果被法院认定是共犯,2007年间,两人与父母在被害人追偿下,被判要连带赔偿被害人2200万元;因被害人有权声请查封财产、保障债权,小情侣的父母因此面临房产被查封,两家都陷入倾家荡产的困境。
律师林盛煌表示,台湾地区“民法”规定,未满20岁子女犯错,父母是法定代理人,对未成年子女有教养义务及监督职责,所以若子女不法侵害他人权利,法院通常会推定父母未尽监督之责,须连带赔偿。
除非证明监督无疏忽
林盛煌说,“刑法”规定成年是18岁,未成年人犯罪可减轻刑责,但民事方面,“民法”规定成年是20岁,子女20岁前如触犯“刑法”,或只是生活上不小心弄坏他人物品,只要对方提告求偿,法院都会判父母须连带赔偿,除非父母能证明自己监督并无疏忽,才可免赔。
林盛煌说,父母须连带赔偿最常见是车祸案件,例如3年前19岁刘姓少年骑车肇事判刑3月,法院就认定刘的父母须连带赔偿伤者300多万元。
子女饮酒父母罚5万
律师蔡明哲表示,除“民法”外,“少年事件处理法”也规定父母因忽视教养导致少年触法,法院可以要求父母接受亲职教育辅导;若少年饮酒、嚼槟榔、飚车,“儿童及少年福利法”规定可罚父母1万至5万元。
父母连带判赔案例
2012/02/11:林姓高三生无照飚车撞安全岛,害死3名同车友人,“最高法院”判林男、林父要连带赔偿3死者家属1534万元定谳。
2011/06/28:5名少年当诈骗集团车手获3万元,被害人提告求偿,台中地院判5少年及其父母连带赔偿100万元。
2009/11/26:新北市初一女自拍裸照加密放网络相簿,被4名同学散布,台北地院判4学生及家长连带赔6万元。
2008/06/27:新北市汐止10岁曾姓学童玩球撞断另名学童门牙,士林地院判曾童及其父母连带赔偿8.6万元。
2007/11/05:台北市林姓、张姓高中情侣到诈骗集团地下期货公司打工,2人被依诈欺罪判2年,台北地院另判2人及其父母与4名共犯要连带赔偿被害人2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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