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64名。代表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于丹(女)马辛(女,回族)王东王宁
王欢(女)王永健王安顺王克荣(女)
王莉娜(女)支芬(女)巨晓林牛有成
厉莉(女)卢希(女)叶青纯吉林
吕锡文(女)朱利君朱善璐任晓云
刘伟刘宏(女,满族)刘林刘淇
刘美莲(女)孙杰(女)孙素芬(女)杜德印
李士祥李东晓李银环(女)李瑞华(女)
杨艺文(女)杨凤一(女)杨柳荫邱水平
佟丽华(满族)汪先永沙秀华(女,回族) 宋鱼水(女)
张莉(女)张雪(女)张延昆张学记
张建东陈刚(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刚(市委常委)
陈颖(女)林克庆赵凤桐赵津芳(女)
胡和平胡鞍钢侯君舒贾庆林
徐和谊(回族)郭金龙隋振江彭燕(女,彝族)
董志毅韩子荣(女)傅政华焦若愚
鲁炜
北京市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是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央关于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的要求选举产生的。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荐提名和代表的正式选举过程中,坚持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代表的产生符合程序规定,结构比例符合中央要求。
出席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届时还需经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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