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今日电(驻京记者杨丽琼)把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由政府向全民提供,着力保障城乡居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增强服务供给能力,《国家公共基本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昨天正式公布。今天上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胡祖才来到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新闻发布厅,向中外记者详细介绍了这个规划的相关情况。
胡祖才说,这是新中国首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总体性规划,也是国务院确定的“十二五”期间拟编制实施的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之一。胡祖才介绍了《规划》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
■明确了基本公共服务的概念和范围。把范围确定在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等八个领域。具体确定了八个领域以及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共44类、80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首次针对服务项目,从服务对象、保障标准、支出责任、覆盖水平四个方面明确了国家基本标准。
■提出了实施26项保障工程,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等。在基本住房保障方面,实施土地、财税、金融、价格等四项保障政策,全面建立以基层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
■首次明确了基本公共服务国家基本标准。各个地方还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拓展范围或提高标准。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它的范围可以逐步扩大,标准也可以进一步提高。
■提出要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力度。
■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机制,明确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财力保障机制。
胡祖才坦陈,这些年,我国的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框架已经初步形成。但基本公共服务无论从规模和质量都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主要表现在:基本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发展不平衡,城乡区域差距明显,弱势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还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府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等问题较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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