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7月19日讯(通讯员 吴永平 周亮)现年18岁的贺某在他人店中买了一包假烟,竟以此为由威胁店主,要店主给予赔偿,否则向工商部门举报店主。店主迫于无奈,被贺某敲诈勒索一万余元财物。2012年7月17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以贺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1年10月12日18时许,贺某因于此前在龚某店中买了一包假“和天下”牌香烟并已发霉,感觉在同事面前丢了脸,遂窜至株洲市天元区某学校找到龚某,要求龚某对其予以赔偿,否则,将以龚某卖假烟为由向工商局举报,并用仿真枪威胁龚某,迫使龚某带其到家中。
到了龚某家中后,贺某用双手将龚某父母卧室衣柜抽屉的锁强行掰开,拿走抽屉内一副黄金耳环、一枚黄金戒指、一枚钻戒、一条白金手链、一条银项链、5枚袁世凯图像的银元及一台平板电脑。经价格鉴定,上述物品价值10680元。
2012年3月30日,贺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
[稿源:红网]
[作者:吴永平 周亮]
[编辑:刘飞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