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7月19日讯 记者辛红 中国保监会日前印发通知,宣布在全国推广小额人身保险。今后,农村居民和城镇低保人群、优抚对象,以及无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都能够买到保费低、保障范围拓宽的小额人身保险。
2008年保监会启动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试点区域从9个省(区、市)扩大到24个省(区、市),试点产品从最初的意外险和定期寿险扩大到健康险,覆盖人数从首年239万人扩大到2011年的近2400万人。此次全面推广特别将小额意外险、与新农合结合的小额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保险金额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并对推广中可能产生的强制投保或捆绑销售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