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7月19日讯 记者胡建辉 国务院新闻办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介绍了我国首次编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的情况,他在回答《法制日报》记者提问时指出,要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价机制,把评估的情况向社会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近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国家公共基本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这是我国第一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总体性规划。胡祖才指出,规划出台以后能否顺利实施成了最关键的问题,因此规划提出了一些政策措施,首先是财力保障,其次是明确中央政府、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最后是加强监督、问责。
胡祖才说,首先,财力保障是关键。规划明确,总体上要求基本公共服务的预算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具体有三点:一是要分清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要逐步将适合更高一级政府来承担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上移,增加中央和省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二是要完善转移支出力度,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财力不足的地方基层政府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使基层政府有足够的能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三是健全财力保障机制,在预算安排上要给予优先的保障。
第二,这次规划有了明确的标准,实际上使得财力已经可测算了。这样对推进均等化,从财力上就提供了可能,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作用。
第三,要把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地方,实际上行业发展规划就是要贯彻落实基本公共服务规划,还要求地方政府按照这个规划要求编制本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方案,把这些任务能够落到实处。
胡祖才强调,要建立实施的评价机制,要及时跟踪规划实施情况,发改委已经明确提出要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要把这些评估的情况向社会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他说,这次规划实施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因为每一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有了具体的标准,而且和人民群众是密切相关的,所以它本身也需要社会的广泛参与和监督。
胡祖才表示,社会群众的监督将来是多种方式的,每一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有目标人群,针对某一项公共服务是否落实到位,群众既可以给当地政府提出,也可以给行业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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