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佳鸣 见习记者 毛云通讯员 成居易 吉永才
东方今报济源讯“本来是关系挺好的朋友,让我帮忙贷款,他负责还钱,谁料现在我成了冤大头。”济源市民王某因帮朋友贷款,近日,自己却站到了法院的被告席上。
张某与王某关系向来不错。2010年11月,张某称自己做生意一时周转不开,想让王某用他的身份证到银行贷点款,自己做担保,并且负责还款和利息。
王某想到平时俩人关系要好,而且张某有固定工作,于是用自己的身份证从当地商业银行贷了5000元给张某,贷款期限一年。王某将钱给张某后,也没有要求张某给他出具借据。直到银行把王某起诉到法院,他才知道张某没有按期如数归还贷款。
7月24日,济源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由被告王某偿还原告农村商业银行5000元及逾期利息,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中王某其实是一个受害者,但王某受害原因令人深思。法官提醒市民:亲友借款,也要打个规范的借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这样并不伤和气,更能避免类似的事情再发生。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郑国锋】【打印】【顶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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